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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云鹏《新五环之歌》被指侵权,原告要求赔偿50万元

行业动态 发布于:2018-08-28

啊~五环你比四环多一环,提起这首歌想必大家都不陌生吧,岳云鹏唱的《五环之歌》曾风靡一时,火爆网络。不过近日,岳云鹏为某网络公司制作和演唱的广告曲《新五环之歌》却陷入了侵权风波。


近日,因认为《新五环之歌》侵害了《牡丹之歌》的改编权,北京众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将该广告曲的改编者岳云鹏、广告制作者北京赞意互动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和“美团”运营商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三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余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小蓄告诉你《牡丹之歌》是由乔羽作词,吕远、唐诃作曲,蒋大为演唱的歌曲,是电影《红牡丹》的主题插曲 。该作品曾在1989年获得中国金唱片奖,经过30多年的传唱,已成为脍炙人口的经典歌曲。如果岳云鹏和广告方在没有取得相关版权的情况下擅自改编商用,无疑是构成侵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