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有人会问:“我申请专利成功了,为什么还要交专利年费呢?”。今天小蓄就跟大家聊一下专利授权后需要交年费的原因。
专利申请被授权专利权之后,每年都要缴纳年费以维持专利权的有效。专利法的立法宗旨在于鼓励发明创造,推进科技进步,而缴纳年费与专利法的立法宗旨是一致的,都是为了持续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为了保持专利权的有效,必须每年按时缴纳专利年费。而且,专利缴费是有期限的。超过期限的六个月之内(包括刚好六个月)还可以继续补缴。详细情况如下:
(1)超过规定期限1天至1个月(含1个整月),只需要补缴年费,不用补缴滞纳金;
(2)超过规定期限1个月至2个月(含2个整月),需缴纳的滞纳金数额为全额年费的5%;
(3)超过规定期限2个月至3个月(含3个整月),需缴纳的滞纳金数额为全额年费的10%;
(4)超过规定期限3个月至4个月(含4个整月),需缴纳的滞纳金数额为全额年费的15%;
(5)超过规定期限4个月至5个月(含5个整月),需缴纳的滞纳金数额为全额年费的20%;
(6)超过规定期限5个月至6个月(含6个整月),需缴纳的滞纳金数额为全额年费的25%。
不过超过了6个月之后,专利权终止,后悔都来不及了!
为了方便专利申请和续费,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供了多种缴费方式。
(1)网上缴费
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站:
http://cponline.sipo.gov.cn
这个网站可供查询应缴费用、填写缴费清单、生成订单,并支持银联卡和对公账号支付。
在对公账户支持的银行中,中国银行仅支持5*8小时的支付服务,对公账户的相关疑问可电话咨询4008809888-8。
使用对公账户支付时,收据的获取方式可选择邮寄或自取。其中邮寄是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将收据以挂号信的方式寄给缴费人,在送件无人查收的情况下,缴费人需要带身份证自主去邮局取件;自取则是由缴费人直接到各地专利代办处自行领取。
(2)银行或邮局汇款
许多人通过银行或邮局汇付后,官网却显示未缴费状态。这是因为汇付时,缴费人忘记在汇款单附言栏中写明正确的“申请号/专利号及费用名称。”
如果未注明,则应在汇款后一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补充缴费信息:
专利缴费信息网上补充及管理系统:
http://fee.sipo.gov.cn
传真:010-62084312/8065
电子邮件:shoufeichu@sipo.gov.cn
银行汇付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知春路支行
户 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帐 号:7111710182600166032
邮局汇付
收款人姓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收费处
商户客户号:110000860(可代替地址邮编)
地址邮编: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100088)
(3)专利局/代办处面交
专利局或专利代办处都有收费窗口,专利权人可以在工作人员指引下直接缴纳专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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