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传统版权产业积极拥抱互联网,网络版权产业继续保持快速增长态势,不断涌现的新业态激发产业经济活力,网络文学、数字音乐、在线视频、在线音频、短视频……各个细分领域充满创新活力,同时也不断迎接版权保护新挑战。岁末盘点,细梳版权热点,以期探寻产业未来发展脉象。
1、网络版权崛起:新业态激发新动能
日前,爱奇艺发布了截至9月30日的2018财年第三季度未经审计财报。财报显示,爱奇艺第三季度总营收为69亿元,同比增长48%。同期,内容分发业务和体现生态业务货币化能力的其他收入同比分别增长220%和157%。值得一提的是,截至2018年9月底,爱奇艺会员数量达8070万,同比增长89%,会员收入达到29亿元,首次超过广告营收,成为其第一大收入来源。
“值得注意的是,直播、短视频产业都是从2014年之后才突然兴起、迅速普及的,体现了移动互联网与数字内容产业融合后的巨大爆发力。”张钦坤认为,随着产业新业态与成熟业态的融合发展,以及精品内容作品的拉动,未来成熟产业依然有加速增长的空间,音乐短视频、电竞直播、AR游戏等已经显示出巨大的增长潜力。
我国网络版权产业规模已突破6000亿元,在可预见的未来,深耕内容精品,尊重创作人才,我国终将从版权大国走向版权强国。
2、网络文学转身:新时代踏上新征程
1998年,长篇小说《第一次亲密接触》的上线开启了我国网络文学的先河。20年来,网络文学作为我国独有的文学现象,得到高速发展,文学之花在网络空间绚丽绽放。在即将过去的2018年,网络文学行业更是取得长足发展。
在过去的20年时间内,网络文学的发展有目共睹。据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9月14日在第二届中国“网络文学+”大会高峰论坛上发布的《2017年中国网络文学发展报告》显示,在巨大数量规模基础上,网络文学精品力作不断涌现,截至2017年,网络文学作品累计出版纸质图书6942部,改编电影1195部,改编电视剧1232部,改编游戏605部,改编动漫712部。2017年,整个网络文学市场营收规模达129.2亿元,同比增长35.1%。不仅如此,网络文学还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了新的机遇和便捷途径。与此同时,已有超过500部网络文学作品被译为英、日等十多种语言文字,海外读者对中国网文翻译作品关注空前高涨,日均访问量超过500万人次。业内人士分析,随着政策的引领、版权环境的改善、IP形态的丰富,以及渠道分发的多元、人才体系的健全、内容出海的拓展,网络文学将在新时代踏上新征程。
3、腾讯音乐上市:“音乐+”拼出大格局
12月12日,腾讯音乐娱乐集团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按收盘价计算,腾讯音乐的市值约为228.94亿美元,与国际公认的最大流媒体播放平台——瑞典在线音乐服务商声田(Spotify)比肩。与声田的“广告+付费订阅”盈利模式不同的是,腾讯音乐提供在线音乐服务和以音乐为核心的社交娱乐服务,形成了集付费订阅、数字专辑、虚拟礼物和增值会员等为一体的多元盈利模式。
近年来,我国数字音乐产业发展迅速,以腾讯音乐、网易云音乐、阿里音乐为代表的国内主要数字音乐平台在实行付费订阅之外,纷纷布局基于用户需求的增值服务,力图创新多渠道盈利模式,打造泛娱乐产业链,“音乐+”业态融合成为推动我国数字音乐产业发展的新动能。
自2015年起,国家相关部门通过“剑网行动”等专项整治措施对数字音乐等盗版多发领域展开重点监管,国内主要数字音乐平台也开始通过购买版权、转授权等建立起各自的版权库,进而推动了数字音乐全面正版化。以腾讯音乐为例,腾讯音乐率先与网易云音乐达成转授权合作,涉及包含环球、华纳、索尼全球在内40余家厂牌。紧接着,腾讯音乐又陆续与阿里音乐、百度音乐、唱吧、快手等十余家国内外音乐平台、K歌平台以及短视频平台达成转授权合作。今年,腾讯音乐与网易云音乐达成深度转授权合作,腾讯音乐向网易云音乐的转授权歌曲比例由96%上升至99%,大力促进了音乐作品广泛传播,对形成开放的版权生态具有积极意义。
4、《我就是演员》出海:走出去传播好声音
中国原创综艺节目模式首次落地欧美。11月11日,浙江卫视就《我就是演员》原创节目与美国IOI(Is or Isn't Entertainment)公司签署模式销售协议,授权其及合作伙伴在美国、英国、加拿大等诸多英语地区制作《我就是演员》国际版《I AM THE ACTOR》。据悉,该节目将于2019年开始制作。
几年前,国内综艺节目还更多停留在“舶来品”阶段,乃至时常被诟病为“高仿”“山寨”“抄袭”,来自英国、美国、荷兰等30多档节目模式登上中国荧屏,上海电视节白玉兰论坛曾专门针对“引进潮”设置了主题论坛。与会人士普遍认为,“引进”是一场中国电视人的集体补课,只有先“引进来”学习消化好,才能发展、创新之后“走出去”。经过数年政府扶持、引进学习、潜心创新后,中国原创节目模式终于迎来了走出国门、输出海外的成熟时机。
此次《我就是演员》能够成功输出版权,也得益于浙江卫视在“引进来”时代以积极姿态率先对接海外先进的节目模式,在以《中国好声音》为代表的节目制作上,吸纳了国际制作理念和标准流程,同时开展了极具创新能动性和文化适应性的本土化改造,获得国内外同行广泛赞誉。厚积薄发之下,浙江卫视逐步“走出去”。《我就是演员》原创节目对外版权输出,是对外输出精品影视节目版权、打造精品影视节目版权产业链的一个重要例证,成为了一次积极承载中国文化走向世界的成功探索。
5、拼多多美国上市:版权保护岂能缺
电商平台拼多多“拼出”盗版困局?2018年7月,拼多多在美国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前后,国内知名出版人路金波、“童话大王”郑渊洁、人民文学出版社先后指责拼多多涉嫌销售盗版图书,电商平台的版权保护问题引发公众高度关注。
近年来,图书网络盗版一直困扰着出版社,呈现侵权形式多样化、手段隐蔽化、分工专业化趋势。据悉,2017年,京版十五社反盗版联盟联合各平台累计删除侵权盗版链接4.8万余条。“在这些侵权盗版行为中,盗版图书的网络销售给出版社造成的影响最大。”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张洪波表示,这种盗版行为直接冲击出版市场,侵占出版社的市场份额,侵害出版社的利润,危害非常大。
面对电商平台上出现盗版图书的情况,出版社该如何维权?“不管在哪种电商平台上,任何个人或企业开网店都必须要有经营许可证,否则属于非法经营。出版社如果认定某电商销售的是盗版图书,可以向平台发出通知,要求平台提供电商的详细联系方式、核实供货渠道等。”张洪波建议,发现这些情况,权利人可以向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举报,由相关的部门去调查、查处;由于盗版书也侵犯作者译者等权利人合法权利,对合法出版者构成不法侵害和不正当竞争,破坏市场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此,出版者也可以向国家版权局举报。
国家版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多年来,国家版权局深入推动社会共治,积极引导电商平台与权利人开展版权合作,以建立良性的版权保护合作机制,从源头遏制各类侵权盗版行为。国家版权局将进一步加大网络版权保护工作力度,全力助推版权产业繁荣发展,将不断加强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工作,继续强化网络版权保护社会共治,大力推动网络企业全面履行主体责任,与各方合力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管、行业自律与公众监督相结合的版权保护大格局。
6、短视频专项整治:打击盗版显成效
因内容版权问题被推到风口浪尖的短视频,成为2018年主管部门整治的重点。今年7月,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8”专项行动,将短视频版权专项整治作为专项行动的重点任务,并将短视频平台企业列为专项行动重点监管对象。9月14日,国家版权局按照“剑网2018”专项行动的部署安排,针对重点短视频平台企业存在的突出版权问题,约谈了抖音短视频、快手、西瓜视频等15家企业,责令相关企业进一步提高版权保护意识,切实加强内部版权制度建设,全面履行企业主体责任。目前,各家短视频平台共下架删除各类涉嫌侵权盗版短视频作品57万部。
近两年来,国内短视频行业快速发展,面对短视频背后庞大的商业市场,一些进入者为追求利益而故意无视版权规则,或缺乏版权意识,因而导致各种版权问题出现。据悉,在短视频领域,有些个人或平台未经许可直接照搬别人创作的短视频,甚至将他人的短视频变成自己的商业广告;或擅自将别人的视频内容用于新闻报道;或未经授权对他人的短视频进行编辑剪切。同时,一些短视频创作者未经许可使用影视剧的情况也很常见。另外,还有在短视频创作中随意使用他人音乐、文字、美术等作品的情况。对于各种涉嫌侵权行为,一些平台往往以“避风港原则”为借口为自己免责,不愿承担太多的责任,不主动进行内容审查,特别是一些平台出现了批量的影视剧、综艺节目片段,引发版权方不满,由此引发的版权诉讼也不少见。
短视频行业发展中出现的上述问题引发了主管部门的关注。国家版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剑网2018”开展的短视频版权专项整治,主要针对当前短视频领域存在的未经授权复制、表演、网络传播他人影视、音乐、摄影、文字等作品,以合理使用为名对他人作品删减改编并通过网络传播,短视频平台以用户上传为名、滥用“避风港规则”对他人作品进行侵权传播等版权问题。
7、区块链存证首案:保护版权新思路
6月28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对一起侵犯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进行了公开宣判,首次对采用区块链技术存证的电子数据的法律效力予以确认,引发行业高度关注。法院方面表示,对于包括区块链存证在内的电子证据,法院秉承开放和中立的态度进行个案分析和认定,既不会因为区块链技术本身属于一种新型技术手段而排斥或提高它的证据认定标准,也不会因为其技术具有难以篡改性或难以删除的特点就降低相应认定标准,而是会根据电子证据的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其证据效力。
“区块链存证第一案”让业界看见了区块链技术在著作权领域可能的应用前景。在不少业内人士看来,区块链可以让人们在互不信任的情况下进行互相合作,故可将其运用于作品版权登记中,发挥其多节点连接、分布式存储、低信息传输成本的优势,突破地域限制,保护数据安全,降低登记费用和时间成本。区块链的应用有望将整个版权业务流程推入到高自动化、高智能化阶段。
此外,成熟的区块链技术还有望在降低版权确权难度、高效维权以及简化版权交易流程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版权证明通常是权属认定的第一步,而区块链的关键要素就是链上信息不可篡改,能够提供一个强有力的电子信息存在证明。区块链技术还可与人工智能进一步结合运用,当版权核心信息存储于区块链上时,可通过人工智能检索出有关侵权文件或侵权行为,并与链上信息进行比对,一旦比对成功,则可以自动进入维权阶段。在权属认定之外,区块链技术也可运用于授权交易环节,区块链可以打通一条上下游可见的交易链,增加实体信息可信度,让数据在授权交易市场的链条上有序流转。
8、网络音频:丰富内容变现渠道
2018年12月1日至3日,主题为“你来听,我买单,4.8亿人一起的狂欢”的第三届喜马拉雅123狂欢节如期举行。据了解,此届123狂欢节覆盖328个行业,共有8100位音频创作者和2135万用户参与,内容消费总额超过4.35亿元,远超第二届的1.96亿元。同时,付费内容更加多元,2017年123狂欢节付费内容31万条,而2018年123狂欢节付费内容138万条,相较于去年增加了4倍多。
网络音频行业步入发展快车道之际,也伴随着有声书内容供给缓慢,难以满足市场的需求等问题。比如有声书内容供给方面,相较于其他类型的网络音频内容,有声书内容的生产在产业链中还有作品有声版权授权的重要步骤,除此之外,有声书需要朗读者进行情感的演绎和表达,以及后期背景音、配乐的混编剪辑,因此有声书内容的生产也需要投入更高的人力物力成本。但目前有声书作品付费在国内发展缓慢,产业环境的不成熟也间接导致了有声书内容供给缓慢且主要集中在头部网络文学作品中,难以满足市场对有声书内容的需求。
虽然网络音频行业面临诸多问题,但报告还是对网络音频行业充满了信心。报告认为,得益于资本、用户等多个层面的优势,以喜马拉雅、蜻蜓FM和懒人听书为代表的头部音频平台和以阅文听书为代表的重要版权方,在产业中的资源整合水平将进一步加强,音频内容的生产将进一步朝标准化和IP孵化方向升级。
9、故宫文创:敲开衍生市场大门
年以来,故宫文创产品上新不断,2019年《故宫日历》以生肖猪为主题,集聚故宫院藏文物中表现猪与富足生活的文物,成为很多人案头茶几的最爱“悦读”;故宫彩妆系列以“郎窑红”“碧玺色”等国宝色着色,取后妃服饰绣品为外观设计元素,化解了玻璃窗后国之瑰宝的冰冷感与距离感,使之成为日常的美好小物来到大众身边……故宫推出的首档电视节目《上新了·故宫》更是打造出一场全民参与的故宫文创集会。
2018年,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快速发展,在10月举行的第十三届中国北京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上,相关方共签署文化创意产业项目39个,金额达68.135亿元,其中,基于传统文化展开的衍生开发类项目稳步提升,金额占比近20%。文创产品开发令传统文化焕发全新活力,“朱雀衔环杯”“长信宫灯”等越来越多的文物元素被运用于时尚生活用品,以杨柳青年画、泥人张彩塑等老字号为素材的帆布包、丝绸制品等也开始出现在更多年轻人身边。
这类品类丰富、极具创意的文化衍生品成功敲开了市场大门。在自主开发之外,许多文博单位更乐于同社会优秀设计团队、制作企业等合作,进行授权开发。比如,故宫携手洛可可创新设计集团,借用生活在故宫里的2000余只野猫形象设计出“故宫猫”系列衍生产品;2018年年中,故宫与凤凰卫视联合打造了《清明上河图3.0》高科技互动展演。如何打通授权渠道以使文化价值充分开发,一度成为业界关注的重点。
文化创意产业的有序推进也带动了设计制作服务、授权交易服务以及供应链管理等支持型服务的发展。成熟的文创开发工业体系讲求精细化运营、专业化分工和规模化生产,对供应链管理有极高要求,目前,业内普遍希望能够集结市场各方资源,搭建起一个覆盖所有内容、工种和环节的超级供应链体系,以为文创开发提供有力保障。此外,业内期待授权交易保护持续完善,在规范产业秩序的基础上,引进文化内容生产商和供应链体系,搭建起第三方授权交易平台,这也将有效推动我国文创开发工业体系的完善。
10、金庸江湖:彰显版权造富价值
“这里躺着一个人。在20世纪、21世纪,他写过十几部武侠小说。他的小说有几亿人喜欢……”这是很多年前,金庸(本名查良镛)给自己“设计”的墓志铭。
2018年10月30日,金庸与世长辞,享年94岁。金庸是我国著名的武侠小说家,其生前创作的《书剑恩仇录》《射雕英雄传》《神雕侠侣》等14部武侠小说,几乎成为“武侠”的代名词,也给金庸带来了巨大的版税收入。
自1955年《书剑恩仇录》问世,金庸的武侠小说先在中国香港、东南亚等地,然后在海峡两岸乃至整个华人社会长盛不衰。根据傅国涌所著《金庸传(修订版)》一书所统计,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金庸的作品在中国香港及海外一直高居畅销榜榜首,他的小说平均每本超过1000版,最多达到2124版,总销量超过1亿元。2010年时,金庸小说在内地重新结集出版,金庸版税收入350万元;2016年,第十届作家榜上,金庸名列17位,版税收入为850万元。除了小说出版,金庸的作品还被改编为影视剧、游戏等。1976年,第一部改编自金庸小说的中国香港武侠电视剧《书剑恩仇录》在香港无线台上映,首播即席卷香港、东南亚,也令当时的小生郑少秋红遍中国香港和东南亚,奠定了郑少秋香港首席武侠小生的地位。彼时,随着电影电视的普及,金庸的小说继纸质版后又以影视的形式进入市场,也给他带来了可观的版权收入。其中,《射雕英雄传》《神雕侠侣》《雪山飞狐》等影视剧可谓是拍一部火一部,翻拍与他作品有关的电影电视粗略统计早已经超过100部。
积极进行创作的同时,金庸还很重视版权保护。以《此间的少年》为例,因认为作家江南(本名杨治)创作的《此间的少年》中人物名称与其作品相同的共65个,包括郭靖、黄蓉、令狐冲、段誉、乔峰、小龙女等,金庸于2015年12月将杨治诉至法院,认为杨治等侵犯其版权,同时构成不正当竞争,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停止侵权。2018年8月16日,该案在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判定杨治与出版公司等4被告赔偿金庸经济损失168万元,及为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20万元,公开赔礼道歉消除不良影响。再比如,2014年,金庸与完美世界、搜狐畅游掀起声势浩大的正版维权风暴,超过100款涉嫌侵权的游戏被修改或下架。
业内人士认为,金庸的版权维权之路已引起了业界乃至整个社会对版权的重视和热议。从这个角度看,虽然先人已逝,但其留下的尊重创新、勇于维权、守护文化的种子将依然在江湖之上久久播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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