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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巴巴申请的“微信用”商标初审公告了,腾讯知道吗?

行业动态 发布于:2019-09-20

说起来,腾讯对微信系的商标保护也是蛮拼的了,有一个深圳微信食品公司就因为商标侵权赔偿了腾讯1000多万元。但是,挑战微信商标权的可不仅仅是这些小鱼小虾。

9月13日,阿里巴巴申请的“微信用”商标初审公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发出第1663期商标公告,初步审定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巴巴)申请的第13812101号商标“微信用”核准注册。该商标被核定使用的范围为第41类电视文娱节目、出版等服务。

 根据商标局网站,阿里巴巴集团在2013年12月26日向商标局申请了第41类13812101号“微信用”商标,核准使用在节目制作;培训;娱乐;书籍出版等商品上。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阿里巴巴在同一天并非只申请了这一枚“微信用”商标,而是共申请了7枚同名商标,服务类别涵盖金融服务、文具家具、计算机终端通讯、娱乐出版等方面,但此后均被商标局驳回。第16类“微信用”商标也曾初审公告过,不过依旧被异议驳回了。核定使用在第36、38类服务的“微信用”商标仍在驳回复审程序中。

大部分的驳回原因很一致:阿里巴巴申请“微信用”商标与引证商标(第9452607号“微信”商标、第12859370号“微信”商标)核定使用的服务属于类似服务,且与引证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上相近,不易区分,易引起相关公众的混淆和误认,构成使用在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就算是最近初审公告的这枚41类,也经历了数次驳回。

以微信的国民超级APP地位,任何人一看到“微信用”商标,99%以上的人都会首先联想到一定是腾讯旗下的微信软件。考虑到阿里巴巴和腾讯在中国的地位和竞争关系,对于阿里巴巴申请“微信用”商标是否存在剑指腾讯的嫌疑,网友表示了极大关注,纷纷提问——不知腾讯是否已知晓?

有媒体分析,根据2019年03月04日原商评委《关于第13812101号“微信用”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以下简称《驳回复审决定书》)中的相关信息,可以得出结论:阿里巴巴申请注册“微信用”商标,其实是出于商业发展考虑。

据《驳回复审决定书》所述,阿里巴巴方提出,其申请号为15378413、申请使用在第36类“微信用”商标是“根据企业发展需要所选定的”,是为解决小型企业信用贷款而推出的一款服务,并认为第13812101号“微信用”商标与商标局引证的第9452607号“微信”商标、第12859370号“微信”商标区别明显,未构成近似商标。

但原商评委认为,阿里巴巴申请的“微信用”商标指定使用的“培训”等服务与第12859370号“微信”商标核定使用的“教育”等服务属于类似服务,且二者在文字构成和呼叫上相近、不易区分,若使用在类似服务上,易引起相关公众的混淆和误认,已构成使用在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但原商评委也指出,阿里巴巴申请“微信用”商标指定使用的“书籍出版”等服务与第12859370号“微信”商标核定使用的“教育”等服务不属于类似服务。因而,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书籍出版”等服务上的申请应予以初步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