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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石家庄市知识产权贯标奖励申报指南

行业动态 发布于:2019-11-06

申报须知: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石家庄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1)》,为推进工作任务的落实,特制定本指南。

一、申报方式

1.申报单位需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书,加盖申报单位、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章,报送至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ycjc2019@163.com

文件名为:企业名称+申报项目类别;

纸件材料一式六份,

报送至裕华区槐中路185503室(槐中路与富强大街交口东行100米路北,联系电话:81582060)。

二、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截至时间:2019年111017:00前,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基本条件

1.申报项目应属于我市“4+4”现代产业或特色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的战略性、前瞻性、创新性特征较强,在我市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和专利积累;

2.项目申报单位应是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或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机构,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或设有分支机构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3.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基础条件,具有完成项目所必须的自筹资金能力、必备的人才、技术、场地和装备条件,并有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

4.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申报的项目,须有书面合作协议,明确各自的责任与权利。

(二)申报限制条件

1.有不良社会信用记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者,以及从事行业被列入国家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者不得申报;

2.研究内容相同或相似的项目,不得多头申报或变换名称重复申报;

3.已列入专利代理机构经营异常名录的服务机构不得申报;

(三)申报有关要求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条件和材料真实性进行核实。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追回已发放资金,并取消其以后3年的专利专项资金的申请资格,并纳入社会征信系统不良记录;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立项拨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受理、汇总、资格初审后,采取专家评审或集体研究的方式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并提出资金分配方案,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财政局通过集中支付方式拨付资金。

五、业务咨询牛聚伟 66167150 孙振磊 66167077 张梦都 81582060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项目

(一)申报主体

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二)申报条件

1.贯标企业重视知识产权工作、设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建立了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2.贯标企业拥有有效专利10件以上或者有效发明专利2件以上,且为第一专利权人;

3.贯标辅导机构需拥有3名以上具有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审核员或者内审员资格的在职员工。

(三)项目数量及经费安排计划立项80-100项,每个项目支持资金6-10万元。

(四)申报材料

1.《石家庄市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项目企业申报表》;

2.《石家庄市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项目服务机构申报表》;

3.《石家庄市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项目汇总表》;

4.企业同服务机构签订的服务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