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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济南市专利及贯标,高新资助奖励政策汇总

公司动态 发布于:2019-11-08

济南市:国内授权发明专利,给予3000元/件资助。国外授权发明专利,每个国家资助2万元/件,对同一发明创造在多个国家获得发明专利权的,最多资助5个国家。通过PCT途径申请发明专利并进入国家阶段的,单位申请资助1万元/件,个人申请资助4000/件。企事业单位有效发明专利年费资助。发明专利自申请之日起满3年(46年),最高给予500/件资助;满6年(79年),最高给予1000/件资助;满9年(1012年),最高给予2000/件资助;满12年(1320年),最高给予6000/件资助;

对当年新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给予30万元/家资助,对当年新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给予15万元/家资助,对当年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认证的企事业单位给予最高10万元/家资助

上年度通过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的企业,每家最高补助10万元。对在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有效期内迁入我市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当年度同等政策。

高新区:申请PCT专利并缴纳费用的单位(未实现进出口实绩),给予每件1万元奖励。对申请马德里商标并注册成功企业(未实现进出口实绩),每件商标每指定个国家奖励企业0.2万元;申请逐一国家和地区(含港、澳合)商标国际注册,每成功注册一个国家或地区奖励企业0.2万元,当年每个企业最高奖励5万元。

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子20万元的奖励;对再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的奖励。

市中区:对当年企业职务发明专利获得省级资金补助的,按省级补助资金的50%给予扶持资金配套。对新认定或新引进的专利贯标企业,一次性最高给予5万元扶持资金。对新认定或新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最高给予20万元扶持资金。

对申请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企业,每件商标每指定一个国家最高奖励企业5000元;申请逐一国家和地区(含港澳台)商标注册,每成功注册一件商标最高奖励企业5000元;当年每个企业最高奖励5万元。对新获行政认定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扶持。

槐荫区:当年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最高10万元扶持,有突出贡献的一事一议;认证为知识产权贯标企业的,给予最高5万元扶持。

对申请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企业,每件商标指定一个国家奖励企业5000元;申请逐一国家和地区(含港、澳、台)商标注册,每成功注册一件商标奖励企业5000元,当年每个企业最高奖励5万元;对新获行政认定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的奖励;对新获得“山东名牌”“济南名牌”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2010万元的奖励。

天桥区:对在天桥区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国内授权发明专利,资助1500元/件。对获国外授权发明专利的企事业单位,每个国家分别资助1万元/件。对获国外授权发明专利的个人,每个国家分别资助5000/件,对同一发明创造在多个国家获得发明专利权的,最多资助5个国家。

对新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贯标)国家标准认证的企业资助5万元/家,对新认定的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资助8万元/家,对新认定的知识产权示范培育企业资助10万元/家。以上资助用于企业开展专利预警、布局分析等工作。

历城区: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予以最高30万元奖励。对通过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企业最高50万元奖励。

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20万元奖励;企业当年获得发明专利授权量达10件、20件、30件及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万元、10万元、30万元的奖励。对当年新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对当年新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对当年新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认证的企事业单位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鼓励企业通过PCT或巴黎公约途径申请海外专利进行技术保护,授权的国外发明专利,每件每个国家3万元,最多按5个国家予以奖励。企事业单位年度PCT专利申请超过5件的,在以上资助的基础上给予奖励,达到5-10件的奖励10万元,11-20件的奖励20万元,20件以上的奖励30万元。

申请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企业,每件商标指定一个国家奖励企业5000元;申请逐一国家和地区(含港、澳、台)商标注册,每成功注册一件商标奖励企业5000元;当年每个企业最高奖励5万元。对新获行政认定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新获得山东名牌济南名牌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

长清区: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资助3万元。首件授权发明专利,给予2000元资助。

章丘区:当年国内授权发明专利,给予800元/件资助。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通过复审认定的给予10万元奖励;新认定的山东省、济南市一企一技术创新企业(研发中心),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